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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美食街遭“变故”协议成废纸 商户押金迟迟未退(小吃街烟台) 返回列表

147小编2023-04-30 21:47:35编辑发布,已经有个小可爱看过这篇文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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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7日讯 在烟台市芝罘区有一个叫繁花市集的地方,是一个美食广场。赵先生在这里经营着一家麻辣烫店,可是现在天天愁的皱着眉头很不安心。他说因为自己交了押金签了合同,可是现在却被告知这合同无效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据了解,这个美食广场位于烟台市芝罘区西大街,共有45间商铺,平常经营的也还不错,但是大伙们却很是闹心。

经营商户赵先生说:“我是今年5月份,跟繁花烟台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的合同,到2022年3月31日止,现在有人告诉我们,现在他们这个合同已经无效了。”

商户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告商户书》,落款是烟台新东方商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面写的是这家公司与繁花烟台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是解除了合同。商户如果想继续经营的话,要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与烟台新东方商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合同。

签订的合同明明还不到期,为什么另一家公司却要求商户重新签合同呢?赵先生说:“现在我们这个美食街实际管理方已经是烟台新东方商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了。”

随后,记者和经营商户找到了要求商户重新签合同的烟台新东方商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了解具体的情况。

烟台新东方商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林女士说:“对于我们这个招商率,因为我们双方合同上是有约定的,招商率要达到90%。没有按照我们合同约定来执行,然后出现了很大的违约的情况,所以我们公司在今年的8月18日,提出了和他解除合同的相关通知,现在的发展是我们双方已经对簿公堂。”

两家公司有纠纷 商户的押金咋办?

据了解,烟台新东方商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商铺的产权方,当时他们委托了繁花烟台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来进行运营管理,但是现在因为招商率的问题,他们出现了纠纷。现在已经解除合同并收回了实际的运营管理权,所以商户们如果想要继续经营的话需要和他们重新签订合同。

赵先生说:“我们在繁花经营公司交了1至4万的押金,现在我们的押金他不退还。”

张先生表示:“到现在我们已经找不到人了,他的办公地点已经人去楼空了。”

商户们说他们入驻的时候都缴纳了押金,现在合同履行不下去了押金对方也不给退。

随后记者拨打了繁花烟台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万先生的电话,对方只是一句合同还没到期就挂断了电话。那么,商户们还没有退的押金又该怎么办呢?

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王玢丽说:“如果是因为公司的自身原因,造成了违约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业户有权要求与公司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公司返还相应的押金。此时如果公司拒绝返还,无正当理由并且存在恶意拖延的话,商户也是可以向人民法院去主张自己的权利的。”

编后:

现在大家说,因为有纠纷没有做好宣传和运营,人流量也越来越少,他们的生意也越来越不好做了。两家公司有啥问题,不能把经营商户夹在中间啊。既然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了,那押金是不是也痛痛快快的退了,希望能和商户们积极解决。对于这件事我们也将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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